2025-02-18 08: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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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對講機是指個人、家庭、團體、部分商業用戶或無需干擾保護的單位等共用本通知所規劃的同頻單工信道,按照額定功率配置進行一定距離的語音通信或低速數據通信的對講機。
一、共用對講機信道劃分
(一)信道間隔
12.5kHz 或 6.25kHz
(二)信道劃分情況
在 400MHz頻段(406.2125-407.7MHz/406.209375-407.703125MHz)內為共用對講機共劃分120/240個同頻單工信道
二、共用對講機無線電友射設備技術要求
(一)工作頻率范圍
1.信道間隔為 12.5kHz
406.2125-407.7000MMHz
2.信道間隔為 6.25kHz
406.209375-407.703125MMHz注:以上頻率范圍的起始頻點均為中心頻點
(二)占用帶寬
1.信道間隔為 12.5kHz:不大于 8.5kHz:2.信道間隔為 6.25kHz:不大于 4.35kHz
(三)技術體制和調制方式
數字技術體制,采用 4FSK等數字調制方式
(四)發射功率限值
1.車載/船載移動臺:不大于 5W(e.rp.);2.手持臺:不大于 1W/3W/5W(e.r.p.)
四)發射功率限值
1.車載/船載移動臺:不大于 5W(e.rp.);2.手持臺:不大于 1W/3W/5W(e.r.p.)。
(五)功率容限
+ 1.5dB.
(六)發射頻率容限車載/船載移動臺、手持臺:1.5x10(-6)